找不到的故乡 回不去的童年

这是一篇散文,最初写作的动机并非出于多愁善感,而是发现很多儿时往事已经毫无印象,竟似流水无痕,禁不住唏嘘感叹,而且一种紧迫感油然而生——必须赶快把尚能忆起的往事记录下来,以免将来不仅懊悔年华虚度,而且遗憾所有过往都像水中涟漪,亦如过眼云烟,终将逝去,一切成空,未留半点痕迹

家乡景色

引言

我的故乡在哪儿呢?一次次在梦中,我梦见过那个海子,梦见过那条每天上学必经之路,梦见那家童年几乎天天光顾的书店,还有那个经常造访的变电所。海子是最初上学途经的风景,搬家以后很少再见,但它常出现在梦中。上学的路有两条可走,恰好组成一个环形。儿时的我上、下学一般不走同一条路,为的是一天之内可以将沿途更多的风景尽收眼底。

虽然有些记忆已经支离破碎了,但是童年的总体印象还是色彩斑斓的。年轻时有一次高烧不退,我怀疑影响了一些记忆功能。妹妹说这极有可能,因为她后来跟我讲起一些童年趣事,很多细节她都记得,我却几乎淡忘。我常常试图把那些记忆碎片拼接起来,但多数情况下还是徒劳。所以我总是提醒自己,偶尔想起什么一定要写下来,不然那些珍贵的往事就像白驹过隙,流水无痕了。

我的童年是在冀中平原上的A县度过的,从我记事的时候起一直到初中这段时间,父母工作调动频繁,换了三个单位,我也跟着转了两次校。本文发生的故事背景正是在此期间。我记事的时候,父母已经调到技术学校教书了,这是童年最宝贵的时光。那时技校家属院有一大群年纪相仿的孩子。74年,我6岁的时候,这群孩子里最大的12岁,是孩子王。当时觉得他特别高大,常常需要仰视。但是成年以后,见过他一次,吃惊的是,居然比我们矮一头。他的个头永远定格在了我们的童年,后来竟一点没长。我常常忆起当年他带着我们横冲直撞的往事。他很会玩,花样特多。有时候晚上十来个孩子每人举着个火把,在院里跑来跑去,浩浩荡荡,甚是壮观。有时候带着我们用二踢脚伏击那些大院里养的鸡。妹妹常常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我后面,甩也甩不掉,让我很伤脑筋。有一次玩打仗,追兵在后面,碰到一个小水沟,我一下就跨过去了,妹妹不敢跳,大哭起来,让我回去接应她,把我急得够呛——“敌人”都追上来了!尽管如此,我还是经常带着妹妹一起玩,不然回家以后在大人面前不好交代。

我还记得学校的教室集中在西侧,东、南住的是家属,北面有个大礼堂,是开会演出的地方。不知为什么,关于礼堂,有一段儿时往事我印象一直非常深刻。技术学校的礼堂里,平时总是有一些形形色色的剧团排练戏剧。我曾经津津有味地在下面看一个青年剧团排练话剧《洪湖赤卫队》。其中有一个细节,至今难忘。保安团长送客,台词是“恕不远送”,张副官紧接了句“我代送”,然后跟出来顺手把情报塞给了唱小曲的。就这一个细节,导演总觉得张副官语气不对,让他反复揣摩,多次变换,直到最后处理成:团长的“恕不远送”话音未落,张副官器宇轩昂地接道“我代送”,导演总算满意。我对这个细节印象深刻,如果说对我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就是后来写作文的时候更喜欢反复推敲,而且养成了认真严谨的习惯。

我八十年代回去过一次,技术学校已经改制成了重点中学,里面的布局早已面目全非,难以找到当年的痕迹。我感到疑惑:这是我的故乡吗?我甚至怀疑自己的记忆出现了差错。这些年来,故乡和童年的情景常常在梦中出现,那些温馨的往事令人回味。我终于明白了,我脑海中故乡的轮廓,已经和自己的青葱岁月紧紧捆绑在了一起。当我返回故乡,搜寻往日的踪迹时,它就如同刻舟求剑者失落在水中的那把剑,“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我乘坐的岁月之舟不断前行,故乡的记忆却永远留在了原地。直到有一天我感叹:故乡再也找不到,而童年也永远回不去了。

家乡景色

大自然中的童年

记忆比较深刻的是1976年的事。那年雨水很大。三巨头相继逝世,多灾多难,气候反常。突如其来的唐山大地震波及整个京津冀地区。之后,余震不断,晚上人们都不敢在家睡,在室外搭了防震棚,晚上家家就提着马灯住在防震棚里。那年经常整晚地下雨,防震棚本来就是简易的,应一时之需,哪能经受大雨的反复洗礼?大人们晚上就苦了,又是堵又是挡的,睡不了多长时间,忙活一晚上。孩子们可不管那么多,经常是白天玩累了,晚上睡得相当死。

76年我已经转到了城关小学。因为地震,平时上课都是小树林里,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边听讲一边用小木棍逗地上的蚂蚁。因为雨水多周围存了不少水洼。那时的蜻蜓(我们叫“蚂螂”)特别多,飞得很低,离地面一米左右的高度上,成群的蜻蜓低空飞行,场面壮观,课间的时候好多人捕蜻蜓玩。

捕蜻蜓常用的工具是扫帚,也有的做个网子。那些积水比较多的地方,蜻蜓比较密集,可以捕到各种颜色、不同种类,每当把捕到的活蜻蜓轻轻地捏在手中,仔细地观赏的时候,也是最有成就感之时。看着蜻蜓的脑袋滴溜溜乱转,上面凸起一双晶莹的眼睛,两对漂亮的翅膀微微颤动,觉得好玩极了。

因为雨水很大,院子里经常长期积水,蜻蜓就在积水里产卵,在水边观察蜻蜓的幼虫也很有趣。最早不知这是蜻蜓的幼虫,看到这种虫子在水下穿梭,甚为惊奇,后来听大人说这就是蜻蜓的幼虫--水虿,主要以蚊子的幼虫孑孓为食。一开始以为从水虿到蜻蜓,只需一步即可蜕变完成,后来才发现错了,中间要蜕皮好几次。有的小伙伴查了查书,上面说:水虿的时期依种类不同而有不同长短的时期,短的约2-3个月,普通种类约1-3年,最长的则要7-8年才能完全成熟,期间约需经过8-14次不等的脱皮,然后爬出水面,变成成虫。天啊!8-14次蜕皮!蜻蜓太伟大了!

上学路上经过一片海子。北方常把一片较大的水域称为海子,类似于湖的意思。老人们讲抗日战争的时候海子的中心是个炮楼,四周是护城河,后来八路军端了这座炮楼,双方发生激战,伤亡都很大。人们经常在海子的边沿找到当年激战的痕迹。比如刺刀子弹或其他军用物品残骸,后来放学路上我也在海子附近搜寻过,找到一把生锈的刺刀,似乎证实了传说的不虚。那个海子里面水的味道,听人说是咸的,大概是因为当年留下了太多敌我双方的鲜血。我虽然没有尝过,但把水捧起来可以闻到咸的味道。

也许是因为确实盐分较高,里面不生长鱼,但是有很多青蛙、蛤蟆。每到夏天,那些青蛙蛤蟆的卵都孵化出来,变成蝌蚪,再过不长时间,海子边全是密密麻麻、多得看不到边小青蛙和蛤蟆,那阵势令人眩晕。有几次我和一个伙伴一起经过那里,每人手里拿一根柳枝,在海子边随手抽一下,地上就留下一堆蛤蟆的尸体。小男孩都是很残忍的,看到那一眼望不到边的密密麻麻的蛤蟆,一种屠杀的欲望油然而生,于是连续挥舞柳枝,拼命抽打,一会儿过去,留下尸横遍野,当时那种杀戮后的痛快淋漓,如今仍然可以依稀忆起。

家乡景色

小时候,一到夏天,捉知了牛是必不可少的。知了牛是蝉(俗名知了)的幼虫,傍晚时分它们就会从地下钻出来,慢慢地往树上爬。七、八月是捉知了牛的最好时节。小伙伴们经常带上手电、瓶子或者塑料袋一起去。天黑以前那些知了牛大都还在洞里藏着,天黑以后就爬出洞口,开始上树。如果去得早,就在大树底下找洞口。地面上发现一个象黄豆大小并且不规则的小洞口,这八成就是了,轻轻用手指一捅,旁边的土立刻坍塌,洞口扩大几倍,整个洞穴露了出来。这时候拿个小木棍轻轻一捅或者直接把手指伸进去,就能拽出一只知了牛。

大部分知了牛都比较笨拙,一伸手指就勾出来了,但有时候也会碰到狡猾的,看到手指进去就往后躲,死活不上勾,除非把洞口挖大,硬拽它出来。有一部分知了牛洞口比较隐蔽,难以发现,只能等到晚上,9、10点钟,再来捉一轮。那时候,树林里很多知了牛刚刚从松软的土壤里钻出来,用手电顺着树干往上照,很多树上都有知了牛在爬,有的在树干上,有的在树干底部,也有少数的已经开始蜕皮了。

捉到的知了牛,有时候洗净炸了吃,也有一部分让它们趴在纱窗上,第二天早上就蜕成了知了。而且那时候废品收购知了皮,那些皮可以卖钱。

如果起个大早,到树林里活动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就会发现树上和旁边的荆棘、草丛里爬满了刚刚蜕皮的嫩知了,刚蜕了皮的知了很干净,绿绿的翅膀非常漂亮可爱。和肮脏笨拙的知了牛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于是,有一段时间不再捉知了牛,改为早上捡嫩知了。之所以用“捡”,是因为早上大部分知了刚刚蜕皮,翅膀还是湿湿嫩嫩的,飞不动,直接捡了就走。也有少部分夜晚早早爬上树开始蜕皮的,早上的翅膀已经硬了,当人走近的展翅就飞了。暑假里,运气好的话一个早上就能收获数十只。那种愉悦的心情难以用语言形容。

爱捉知了牛是孩子的天性,主要是为了好玩,炸了吃的时候不是很多,也有时候喂鸡。知了牛营养倒是很丰富,蛋白质含量很高,炸着吃很香。整整一个夏天,都会沉浸在捉知了牛的游戏里乐此不疲。那时候十来岁,对自然界刚刚有了一些了解,求知欲也正旺,对于昆虫、小动物最感兴趣。

小时候我看到《作文选》和《少年报》上有不少小学生作文写到捉知了,他们捕捉的时候几乎都选在知了在高高的树干上高声喧哗的时候,有的小孩是趁着夏日中午大人午睡的时候偷偷跑出去。他们一般先准备工具——长竹竿和粘胶,也有的在竿头绕一团蜘蛛网。粘胶有的用桐油胶,或者面筋,甚至沥青。我们小时候其实从未用过类似的方法,这种方法太直接,太费力气,而且难度挺大。因为知了往往藏在浓密的枝叶之中,找到他们并不容易,而且儿童力气小,那么长的竹竿也使不上劲,想要粘住几米之外的知了谈何容易?往往晃来晃去,找不对位置,知了却被惊动飞走。所以说这办法并不实用。

最好、最实用的办法就是前面提到的,要么晚上捉知了牛,要么起个大早趁着知了刚刚蜕完皮,飞不动的时候把它捉走。如果不用这两个办法,还有个办法。有一年,一个夏天的晚上,大院那位孩子王带着我们捡来一堆树枝,在篮球场上点了一堆火,然后分头去摇动周围的树,于是,好多知了们一边吱吱叫着一边源源不断飞向火堆,这是因为昆虫的趋光性。此法收获很大,一次可以捉到几百只。我们也曾把捉到的知了在火上烤了吃,但尝了尝,味道不好,因为这样捉到的知了已经很老了。

上高中以后,学了法布尔的《蝉》这篇课文。法布尔的科普文章,让人读得如痴如醉,在他优美的笔调下,透出的是其温馨的人文关怀,包括对自然界,尤其是对动物。

法布尔在《蝉》的最后,这样写到:

“未长成的蝉的地下生活,至今还是个秘密,不过在它来到地面以前,地下生活所经过的时间我们是知道的,大概是四年。以后,在阳光中的歌唱只有五星期。

四年黑暗中的苦工,一个月阳光下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当讨厌它那喧嚣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才能够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可与飞鸟匹敌的翅膀,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什么样的钹声能响亮到足以歌颂它那得来不易的刹那欢愉呢?”

这篇《蝉》对我有所触动,从此对蝉的生命开始尊重起来,也对小时候的“残暴”有所忏悔,甚至有了放生的举动。一次在家,碰巧见到有只知了从空中倒栽葱下来掉到了窗台上,在那躺着翻不过身来。我打开窗子把它捡起来,把玩了一会,又想到了法布尔的“四年五星期”,就打开窗子把它放回原处。知了稍微停顿了只有一秒,就突然飞走了。我心里默念着:去尽情歌唱吧!珍惜你那有限的时光!我忽然想到,这“有限的时光”不仅是说它,不也在说我们自己吗?

儿时游戏

小时候住在县城的城乡结合部,周围都是绿油油的青纱帐。地里的蚂蚱飞来飞去,有些蚂蚱一边振翅一边飞翔,发出的声音很好听。我看到那些不仅擅飞而且振翅的蚂蚱,特别想逮住它一探究竟。于是有时候为逮一只蚂蚱会追出去很远。现在想起来童年的时候在绿色的草地里无忧无虑地疯跑,还是觉得很怀念。如今的小孩,除了上网、打游戏,这些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少了。

蚂蚱,也包括蚱蜢,这些昆虫,种类、形态、颜色各异,有绿的,有黄的,有灰的,蹦跳和飞翔的方式也不一样。一般蚱蜢头尖,身体细长,不怎么会飞,也蹦不远,而蚂蚱则一般头是方的,身体则粗一些,而且善飞,一次可以飞出几十米远。

一年之中逮蚂蚱的最好季节是秋天,一日之中的最好时间是早晨。常言道: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的确,秋天晚上已经转凉,蚂蚱在草地里经过一晚寒冷的洗礼,冻得萎靡不振,早晨草叶上满是凉凉的露珠,蚂蚱的翅膀被浓重的露水打湿,飞不起来,这时候逮蚂蚱最容易,跟白捡一样。我们一般是带个瓶子,直接扔进瓶子,速度很快,如果没瓶子,也可以找根狗尾巴草,把蚂蚱穿起来。

当时家里住的是平房,还有个很大的院子,外婆常年都养着几只母鸡。蚂蚱是喂鸡的好东西,母鸡吃了这些高蛋白的蚂蚱下蛋很多,所以那时候逮蚂蚱就成了名正言顺的事。早晨逮蚂蚱最高效,美中不足的是露水太多,容易打湿裤脚,而且蚂蚱都飞不动,逮蚂蚱的过程不刺激。如果想要享受逮蚂蚱的过程,就应该选择艳阳高照的中午时分,那时候露水已经蒸发了,蚂蚱又恢复了生机,开始变得兴奋,在阳光下特别喜欢卖弄飞翔技术,这时候追着逮蚂蚱最好玩。我追蚂蚱追出数里的记录就是在某天中午创造的。

在草地里蹚来蹚去,本来从来没意识到会有什么危险,直到那年十来岁,碰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我发现草地上一只青蛙呆若木鸡,微丝不动,再往青蛙对面一看,一条蛇,耀武扬威,吐着信子,冲着青蛙缓缓移动。能看到这种场面对我来说太稀奇了!于是静静地躲在一旁,想看个究竟。令我出乎意料的是,青蛙见到蛇以后,居然吓得魂都没了,自始至终一动不动,就好像傻呆呆地干等着蛇到跟前一口把自己吞了。眼看着蛇已经一口咬住了青蛙,正在费劲地往下吞。看到这儿,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而且我从小就不喜欢蛇,一种强烈的扶危救弱的念头驱使着我,让我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捡起几块田间的土块,劈头盖脸地朝蛇打过去。虽然慌乱,但很密集,有一块不偏不倚正打在蛇身上,蛇当场毙命。当时为这个小小的胜利振奋了几秒钟,就赶忙跑过去看青蛙还有没有救。到跟前一看,青蛙的肚子鼓得大大的,早没气了。想了半天没想通,青蛙那大大的肚子,到底是由于惊骇造成,还是蛇吞它的时候给吹大的?这次历险终究有惊无险,还长了一次经验。有时候给别的小伙伴讲起来,大家也听得瞠目结舌。

后来又碰上一次怪事,终于让我对逮蚂蚱这件事有所收敛。那次一个人正在一片茂密的草丛中搜索蚂蚱,突然从旁边的草丛里跳出一只很大的东西,隐没在附近的草丛中,然后就悄无声息了。太快,而且太突然,既没看清,也没心理准备,当时吓得跌坐在地上,但一想到危险就在附近,赶快逃之夭夭了。回到家,惊魂未定,反复回味当时的情景。心想莫非是只兔子?但比兔子小了一点,而且跳了一下就没动静了。或者是只青蛙?可是那一跳和青蛙的跳并不一样,而且那个东西比青蛙要大,更何况是在旱地。

这一次惊吓对我影响不小,想来想去草地里不应该有体型那么大的会蹦跳的昆虫,那时候正在看安徒生童话,书中很多诡异的东西,比如:《打火匣》里面的巫婆和眼睛像塔那么大的狗,《野天鹅》中的魔法,以及《梦神》里面的耗子,这些对我有些影响,而且当时媒体正在报道尼斯湖水怪,我突然想到也许是一种未知的怪物,于是浑身一激灵。

于是那块草地再也不敢去了。受那个事件的影响,后来逮蚂蚱的兴趣大减,别的草地也不怎么再涉足。童年逮蚂蚱的经历终于告一段落。

家乡景色

前几天去了趟农村走亲戚,发现仍有人家偶尔在用灶火做饭,刚一走近立刻被浓烟呛得咳个不停,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外婆拉风箱烧树叶的日子。如今农村的灶火已经比以前有所改进,没有了风箱,省了人力。我小时候,做饭主要是烧煤,但家里人多了煤往往不够用,为了省煤,父亲和外婆在院子里盘了个灶,经常烧树枝、树叶做饭。我7、8岁的时候,就经常带着妹妹和表弟、表妹去“穿”树叶,一般是在秋天去穿杨树叶,因为杨树的叶片既大也好烧。所谓的“穿”,就是每人带一根铁丝(铁丝一头尖、另一头封住),到那些满是落叶的地方,选大而圆的树叶插到铁丝上,然后撸到铁丝底部。每次穿满铁丝就回家,放下树叶然后再来。这些树叶都成了烧火做饭的好材料。小时候不做饭,根本不知道大人烧火的时候要忍受这么大的烟熏火燎,那些浓烟会产生很多致癌物质,想到这,很怀念我那故去的外婆。

几个小伙伴去穿树叶的过程中还有很多乐趣,经常举行劳动竞赛,看谁穿得快、穿得多,当然,毕竟我年长,我获胜的时候多。还常常因此得到大人们的夸奖。劳动之余,有时候还玩勒树叶(据说北京叫拔杨根)的游戏。两手握住手中树叶的叶柄两端,与对方的叶柄相互交叉。两手要握在叶柄的大体相同位置,并且两人要同时用力勒树叶。两人同时用力将树叶拉向自己的方向,叶柄未断者为优胜。这样的游戏和游戏者的力气关系不大,主要和树叶的韧性有关,所以参与者可以不分年龄大小,还是很公平的,几个小伙伴玩得很有乐趣。如今的孩子,肯定早就不玩这样原始的游戏了。

一直听大人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我不信邪,在穿树叶的间隙,经常找那些相似的树叶,拿来比对,我始终坚信总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大概受我的影响,一起穿树叶的几个孩子也认为相同的树叶肯定存在,只是我们暂时没有找到而已。就这样,我们找了无数的树叶进行对比,可最终总是失望,不管多么相似,还是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但一直到长大,倔强的我仍然没放弃那一丝希望,觉得总有两片树叶是无限接近的。现在想起那种执着还觉得好笑。这让人想到哥德巴赫猜想的表述:任一大于2的整数都可写成三个质数之和。虽然用穷举法可以列出无数例子,但理论上无法证明,总会让人认为这毕竟不算最终结论。童年的我也曾很不服气:凭什么你们大人就一口咬定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呢?

家乡景色

书店情缘&读书情结

转学到城关小学以后的记忆,特别清晰,因为那一段记忆有条主线:新华书店。从那时候开始每天都经过县城的书店,从此就像发现了一个新大陆。那个书店就像个万花筒,每天都会变换花样,让童年的生活增加了很多斑斓色彩。这在七十年代太难得了!那时候没有电视,书籍是很重要的知识来源,而我童年的书籍基本上都是从这个书店买来的,很多一直珍藏到现在。这些书籍一拿出来拂拭、翻阅,儿时的点点滴滴立刻浮现脑海,一种温馨的感觉徜徉在心头。

最早接触的儿童书籍是父亲给买的一些经典连环画,七十年代除了《高尔基三部曲》这类经典作品,《敌后武工队》、《闪闪的红星》这些战争题材连环画占了主流,也有一些是讲红小兵抓坏人的。文革期间的战争题材连环画饱含了一种战争美学,往往让人看了以后跃跃欲试,热血沸腾。在这样的氛围下,看了那些战争题材的作品,没有恐惧,而是羡慕,羡慕战争年代的人可以杀敌立功,羡慕战争年代的孩子们经历丰富,我常遗憾地想:太可惜了!我怎么就没出生在波澜壮阔的战争年代呢?

大院里一起玩打仗的伙伴里面关系最好的是建军,有一段时间,经常去他家玩,其实主要目的是为了看那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人书,那套书我家没有。第一次在他家翻了一下就被强烈吸引了。于是就找了个借口,说是去看建军妈妈养蚕,三天两头放了学就往他家跑。因为是上下册,篇幅较长,跑了很多次,才终于看完,这本书画得太好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本书的画家是一位保尔式的人物,身残志坚的聋哑人。只是,我当时既没有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为励志类书籍来看,也没有把它作为战争题材作品来看。这本书对于一个男孩的意义超出了以上两项,它可以说是我的爱情启蒙书。从那时候开始,对冬妮娅有了一种朦胧的特殊情结。后来了解到,很多中国男人在少男时期都曾有过这样一个冬妮娅情结。

建军的妈妈善于养蚕,每年都要养一批。他家不仅养蚕多,而且专业,别人家有时候用榆树叶代替,他家的桑叶却总是充足的,据说蚕喂了榆树叶,蚕丝质量不好。我到他家在看小人书的间隙,顺便看他妈养蚕。刚孵化出来的蚕宝宝们在绿油油的桑叶上爬来爬去,细细倾听,会听到沙沙的吃东西声音,让人很兴奋。他家养蚕最特别的地方是:别人家最后得到的是蚕茧,而他家会让蚕织出几个金黄色的蚕丝绒垫,简直太神奇了!这些可爱的蚕宝宝,他们的贡献不仅在于织出那么美丽的绒线,化蛹之后还是一顿美味的菜肴。建军妈妈让我品尝过油炸的蚕蛹,虽然味道不错,但隐隐感觉人类有些残忍。

上学以后,有了机会开始自己去逛书店。最早和书店结缘源于一本《数学游戏》。数学老师在课堂上特别向我们推荐北京出版社出的一本叫《数学游戏》的课外书,告诉我们书在附近的书店就有售。那是我第一次去书店,父亲专门陪我去了。没想到去晚了,售货员告诉我们这本《数学游戏》进的少,已经卖完。当时特别惆怅,在书店内徘徊了半天不愿离去,后来父亲帮我买了一本《容易用错的字》,说可能对我语文有帮助。从那以后,我学会了逛书店,也养成一个习惯,看见名叫《数学游戏》的书就买,是为了弥补第一次买书不遇的惆怅。后来在网上淘到了那本《数学游戏》,其实就是一本很普通的小册子,但在当年,知识的闸门刚刚开启的年代,书的意义非凡。

小时候的书店,不像现在是开放式的,可以进去随便翻阅,那时只能隔着柜台“瞭望”,看好以后让售货员递过来。虽然书店售货员服务态度很好,但毕竟总麻烦人家心里也过意不去,所以经常需要从书的封面判断一本书内容如何,判断差不多基本决定要买以后再麻烦售货员。那个年代虽然书很便宜,儿童书从几分钱到几毛钱不等,但人们的收入也不多,一个月的工资几十块钱就算高的了。我用来买书的钱大都是从零食上省吃俭用来的,很不容易,几乎每本书都带有一个小故事,都带有儿时美好的记忆。

十来岁,正是如饥似渴接受知识的年纪,幸运的是,那时文革刚结束,很多高水准的少儿书籍如雨后春笋一样涌现出来,那个年代出书还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了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所以文字质量很高,也鲜有错别字,而且一大批绘画名家参与了插图,这就使得当时的少儿书籍图文并茂,以至于儿时逛书店成了一大乐趣。再加上那时候没电视,文化生活相对来说单调一些,书店对人的吸引力相当大。

儿时记忆

《小布头奇遇记》是我最早看到的小人书以外的儿童书籍,当时看的是一本残书,应该是六十年代的版本,书中很多内容在后面的版本中都删改了。我记得那一年搬家,刚搬过去的时候发现地上扔着一本发黄的残书,无头无尾,是上家人丢弃的。捡起来一看,上面很多插图,就蹲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翻起来。这是第一次接触《小布头奇遇记》,当时就被有趣的情节迷住了。后来不知道这本书的书名,但是记住了那个小布头的形象。多年以后,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聊起这件事,才知道书名,赶快跑到书店买了一本新版,发现很多内容和当初不一样了,稍感失落。

从77年开始,很多新版的儿童书籍充实书店的货架,真的是琳琅满目。货架上三天两头在更新,让人目不暇接。当时印象很深的是叶永烈的科学幻想小说《小灵通漫游未来》。这本小说以小记者小灵通的口吻记述了在未来市的游历过程,不仅内容非常新奇有趣,插图也非常精彩。买到以后爱不释手,一连看了很多遍,那本书虽名为科幻小说,但书中的想法都是有科学依据的,用现在的说法叫“很接地气”。如今书中那些对未来的憧憬已经或正在变为现实。科幻小说读了以后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人对未来充满期盼,它让少年儿童们感觉那些高科技的产品并不遥远,看得见摸得着,只要努力,很可能会在我们手中变成现实。

陆续出版的还有高士其的科普书籍《你们知道我是谁》,里面有那首脍炙人口的科学诗“我们的土壤妈妈”,以及科普文章“镜子的故事”让我对科普文章产生很大兴趣。也对作者身残志坚、笔耕不辍的品质非常敬佩。而后北京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少年百科丛书”,上海的少年儿童出版社也出了一套“少年自然科学丛书”,内容丰富,品种繁多,令人眼花缭乱。这一南一北两个少儿出版社一唱一和、争奇斗艳,为当时的少年儿童奉献了丰富的精神食粮。

如今影响较大的两本少年儿童杂志《儿童文学》和《我们爱科学》,在当时刚刚复刊,以丛刊的形式不定期在新华书店发行。这两本刊物一本是文学刊物,一本是科学刊物,那段时间经常由老作家和老科学家亲自执笔,内容精彩,深入浅出;不仅如此,还由著名画家配插图,每一期刊物都是图文并茂的精品,这让我的求知欲就像开闸的洪水一样突然涌动出来。儿童一旦进入知识的海洋,就变得如饥似渴,那就如同打开了一扇门,一下子发现了一个新天地。

正因为陆续买到了不少优秀的儿童书籍,而且一些书籍是不定期出版的丛刊,有的作品会分期刊登,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所以每天经过这家书店的时候必须看看有没有新书,这成了儿时最有乐趣的事。如果看见了新书,有时候也让人纠结,要买的话钱从哪儿来呢?我的求知欲越来越旺盛,感兴趣的书籍越来越多,但是家长有时候不认同,觉得有些书没必要买。于是经常要和家长斗智斗勇,想出各种名目套取资金,或者从牙缝里挤出零用钱,用于买书,实在不行的时候,也怂恿过别人去买,然后自己蹭着看。所以我对小时候买的书一直怀有很深的感情,可不是吗?几乎每本书都来之不易,每一本书上都有一段回忆、一个故事。

80年左右,买了一本天津新蕾出版社的《散文的阅读和习作》,这是第一次见到系统讲解散文,帮助阅读和写作的书籍。这本书精选了杨朔、碧野、孙犁、刘白羽、李健吾等名家的散文,把他们的作品分成了五组,分别为:写人、记事、写景、咏物、议论,每篇文后带有文章简析,分析得很到位。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谢方祠的长征回忆录《九个炊事员》,他用非常质朴的语言叙述了九个炊事员在平凡岗位上为了事业而先后献身的悲壮故事,文中没有任何华丽语句,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但是平静中蕴藏波澜,渺小中包裹壮丽,我被深深感动。从此喜欢上了散文。这本书也一直珍藏至今。

经常看课外书,受文学以及科普作品的耳濡目染和熏陶,多少会提高一些文学素养,有时会在作文时体现出来。语文老师跟家长说我的作文水准明显比同学高一个档次,家长很高兴,也对于我买书的爱好给予了认可。但是说实话,平时作文不限时,应付起来还绰绰有余,但一到考试的时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一篇好作文,我就觉得有点捉襟见肘了。毕竟平时读的课外书太杂,而且我有点慢热,等构思的差不多了,考试时间已经快到了,只好草草写到卷子上。当然看卷老师有时候会欣赏我的思路,给个高分。小升初的时候,考完语文,我感觉很不好,因为我又是刚找到感觉,时间就到了,字迹写得潦草,而且时间不够,精彩的部分没全部誊写上去。但是,结果出来,我考了全县第二,作文得了满分,我想也许那位判卷老师和我心心相通,连我没誊写上去的那部分都给了分吧!高考的时候也类似,作文同样感觉不太好,但出来分数,只扣掉一分。我就凭借着三门文科(语文、英语、政治)的高分考上了一所当时还算不错的重点大学的理工科,想想真觉得挺另类的!

儿时记忆

魂牵梦萦的小说连播

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可能都对电台的小说连播节目印象深刻。70年代后期我在上小学,那时每天中午放学回家以后,十二点或者十二点半的时段,好几个电台都有小说联播节目。当时一边吃饭一边收听,觉得非常惬意。首先那些小说情节精彩,而且播讲者非常深情,结束的时候也特别有技巧,每到关键的时候来一句“要知后事如何,明天再说。”总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盼着明天快来。那时候不像现在,有网络,有百度,如果急需了解剧情,只要百度一下,立刻了如指掌。那时候电台播讲的小说大都是出版社还没出版或者刚刚出版的,市面上很难看到,后续情节无处了解,只能眼巴巴地等着第二天谜底揭晓。不过,那种等待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最早听的小说连播,应该是75年左右的《大刀记》,抗日题材的,三大本。可能太小,记不清是谁播讲的了,后来百度了一下有人说播讲者是薛中锐,又意外发现在连续剧《康熙王朝》中扮演索额图的就是他。年纪太小了,对他的声音几乎没什么印象。就记得主人公正面人物叫梁永生,反面人物日本鬼子叫石黑,汉奸叫白眼狼,名字很逗。

印象比较深的是金乃千播讲的《万山红遍》,这套书长大以后才见到,厚厚的上下册。这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出版的小说描写了红军走井冈山道路,在南方某山区建立根据地的故事。主人公的名字叫郝大成、吴可征。播讲者金乃千的声音非常具有当时的时代特色,极其饱满、热情,高亢,声音弹性十足。

之后还听过金乃千的长篇小说《东方》,作者魏巍,抗美援朝题材,主角是郭祥,杨雪。金乃千依旧延续了他播讲的激情。小说挺感人的,也许是年代离现在更近一些,很多情节至今还能想起来。

天津台的关山在当年也是家喻户晓的名字,他朗诵的长篇小说太多了,有《林海雪原》、《战斗的青春》、《红旗谱》、《播火记》、《山呼海啸》、《红岩》等等,都是当时家喻户晓的优秀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听过好几个版本,回味起来关山的版本最正气凛然,《战斗的青春》也是类似的感觉。听他朗诵,就如同在听一位年轻帅气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讲课一样,普通话发音非常标准纯正。《红旗谱》、《播火记》是老作家梁斌的作品,非常具有河北的乡土气息,听关山朗诵最合适不过了。而《山呼海啸》,至今我还记得主角苏志义、林绍辉。当时很纳闷,为什么别人讲的小说,叫播讲,只有关山讲的小说被称为“朗诵”?为此自己还探究了一番“播讲”和“朗诵”的区别。比较来比较去,只是觉得关山的播讲更具有些书卷气而已,他的声音确实非常纯净,就像老师在课堂上朗读课文。

也许是听了太多小说的影响,我后来看见报纸上一段文字,不管内容有多陌生,拿过来直接就可以流利地朗诵下来,根本不用练习。我觉得这很可能是由于听小说听得开了窍。

八十年代初,曹灿播的《李自成》曾风靡一时。姚雪垠的这套多卷本长篇历史小说被视为里程碑式的作品。小时候觉得这部小说特别富有传奇色彩,尤其是李自成突破官军重围后仅剩十八骑退至商洛山中,在郝摇旗力挺下东山再起的故事确实非常励志。曹灿的声音具有中年人的含蓄内敛,而且循循善诱,引人思索。后来在星星火炬少年儿童节目中听过他的儿童惊险小说《野蜂出没的山谷》。该书情节曲折,结局令人出乎意料——一位慈祥的老爷爷恩翁到最后才被揭露出来是国民党特务。在那个年代这样的情节是非常吸引人的。

家乡景色

有一段时间,刘兰芳慷慨激昂的《岳飞传》,在街头巷尾成了大热门。在这之前听的小说基本上都是现代题材的,《岳飞传》让人的视野一下子开阔了,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们还有这么多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

接憧而至的《隋唐演义》也曾一度令人如痴如醉。当年一听那沙哑的嗓音,立刻想到单田芳应该是位老者,然而三十多年过去了,不仅他的声音依然没什么变化,而且在电视上一看并不显老!听过《隋唐演义》的人,一般都会对其中的好汉排名印象深刻,我至今还能记得一些:1赵王李元霸;2宇文成都;3裴元庆;4雄阔海;5伍云昭;......后面似乎是16秦琼;17尉迟恭;18单雄信。

袁阔成的《烈火金刚》、《三国演义》也伴随了我的成长,《烈火金刚》中的史更新、肖飞、谢老转、何大拿这些人物栩栩如生;《三国演义》则充满了智慧,如同一部通俗版的孙子兵法。

还有一位老人的名字也不得不提,就是孙敬修。七十年代末这位老人已经古稀之年了,但是依然经常在学龄前节目“小喇叭”中听到他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听着他的声音度过了不少春秋,以至于我忘了自己的年龄。听他讲《西游记》,听他讲《宝葫芦的秘密》。90年他去世了,听到这个消息还有点黯然神伤。

除了小说连播以外,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前期是广播剧的黄金时代。当时很多优秀的中外小说被改编成了广播剧,我听过根据莫泊桑小说改编的《一串项链》;根据司汤达小说改编的《法尼娜·法尼尼》;根据推理小说改编的《希腊棺材之谜》等。印象较深的还有国产的科幻广播剧《珊瑚岛上的死光》,是1978年由上海电影译制厂的配音演员邱岳峰、乔榛、杨成纯等演播的。讲的是两位华裔科学家在国外研制成功高能激光器和高效原子电池后,为避免这些成果被外国势力制成杀人武器,与其殊死搏斗的故事。听优秀的广播剧有个好处,就是通过其中人物的富有磁性的声音,可以闭着眼睛自由想象剧情的画面,那种享受是看电影和电视无法得到的。

此外,当时广播里也经常有电影录音剪辑,像《人证》、《追捕》、《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叶塞尼娅》、《冷酷的心》等。上海电影译制厂的那批配音演员的配音简直令人着迷,他们的声音不仅洋气,而且那些台词译得很经典,给当时的人们带来的新鲜的审美体验和冲击。这些配音演员确实很伟大,他们的配音把人带到一个新的境界——诚挚、率性、浪漫和热烈,那时候认为外国人就是那样说话的。长大以后接触了一些原版的国外影片,发现有些影片的原音其实远不如配音,配音演员的再创作让一部本来反响平平的影片,具有了超凡的魅力。

家乡景色

青春萌动的往事

我已经忘了小学的时候,是怎么被推上班长和三道杠的少先队大队长位置的。这段记忆已经模糊了。经常能回忆起来的小学往事是油印学习资料和考试卷子。一次,班主任金老师选了一些优秀作文,想印给同学们,把我们班干部叫过去,帮着刻蜡纸。我和学习委员小君都试了试。小君是个漂亮女孩,个子高高的,字体娟秀,一笔一划,规规矩矩,而且写字有力度,老师看了看,把刻蜡纸的任务给了她。虽然她的字确实很漂亮,但是我那时候嫉妒心也挺强,我一想我是班长诶,印的这些学习资料,以后同学们每天都要翻看,而上面的字体都是她的,没有我的,让我这班长情何以堪?于是从这件事开始,对小君的嫉妒超过了好感。

以后一段时间,只要一去班主任办公室,就看见小君在刻蜡纸。蜡纸是一种表面涂了蜡的特制纸,铁笔则是钢针做的笔头加上塑料做的笔管。和钢笔不同,用铁笔写字,除了要有蜡纸外,还必须在蜡纸下面垫上一块长方形的刻字钢板。刻字钢板的表面布满了细纹。刻蜡纸讲究运力的技术,需要一股韧劲,力量的大小要恰到好处。刻重了,容易把蜡纸划破,油印时会漏油墨;刻得轻了,不把蜡纸刻透又印不出字来。其实这种刻蜡纸的细活交给女孩干还是合理的,如果交给我,我肯定不会像她那么细致。

我当时在小君旁边,看着她一笔一划地全神贯注于蜡纸,觉得这个女孩的神态非常可爱,心里面对她爱恨交加,心情复杂。突然我有个意外发现——小君当时一笔一划刻的竟然是我一篇作文,我有点动容。本来金老师并未透露这次要印的都是什么内容,我原以为她都是从正规出版的优秀作文选上挑出来的。看着这位漂亮女孩在低眉顺眼地认真刻着自己的作文,实在抑制不住对她的好感,我一直想找机会跟她说说心里话,然而一直没有找到机会。这个女孩平时就寡言少语,难得与异性沟通。人就是这样逆反,班里有几个女生总喜欢围着我转,找机会搭讪,可我懒得理她们,不过对于小君这样冷艳的女孩,我虽然有好感,但也缺少勇气主动去打开她的心扉。平时除了几句学习或工作上的言语,再无更多互动。我感觉这并非出于高傲,也许是那个年代的风气,或者是家庭教育使然,往往在男女同学关系上放得开的人却是那些你避之不及的。

蜡纸刻好了,接下来就可以开印了。油印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刻写。我和另外几个女孩负责油印的工作。毕竟只有我一个男孩,只能多干一点。把纱框擦干净,然后把蜡纸蒙到纱幕下面,蜡纸铺平。油印机的底板上放上一叠白纸。再在玻璃板上倒上油墨,滚筒在上面来回滚动,将油墨调抹均匀。油印时,握着滚筒把的手用力按下,在纱幕上滚动,从这头滚向那头,油墨少了,将滚筒沾上油墨再滚一次。印一张,翻一张,直到印完。看着经过自己的手,带着油墨香味的纸张,印满了密密麻麻的内容,觉得挺神奇的,再一看到上面娟秀的小字,都是小君的笔迹,心里满是异样的感觉。

家乡景色

据说每个县,都有一个镇名为城关镇。这所城关学校,处于城乡交界处,有不少学生就来自旁边的村子。我们班里这样的孩子不少,有的天生就是调皮捣蛋的料,总给我出难题。女生们倒是大都支持我,但是大部分男生沟通起来比较困难。这些男生虽然小,但是经常跟村里的老光棍混在一起,常常在班里传播黄色故事。我当时有意识地想找几个家在城镇的男孩做朋友,但是后来发现都不是省油的灯。

红光是个豪爽的男孩,父母是银行的,他见多识广,人也很义气,但是学习上心不在焉。他家离学校很近,有时放学后我到他家帮他写作业,所以他父母对我有好感,在他家吃过饭。有一次,放了学红光又把我叫过去玩,他父母不在家,他很神秘地拿出一本《古代奇案选》,说让我长长见识。我一看,里面的文章都是半文言的(选自三言二拍),他挑了几篇给我看,大都是对男女之事有露骨描写的。我没想到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已经开始研究这个了,我一下变得面红耳赤。红光却面不改色心不跳,侃侃而谈,还抑扬顿挫地吟诵起那些“有诗为证”的段落。这真是让我长了见识,没想到学习心不在焉的孩子,倒把那些文言的言情文学研究得很透。那天可以说我震动挺大,昏昏沉沉地走了,过了很久那些描写才从脑海中慢慢散去。

那些男孩们还是我行我素,一如既往地捣乱、破坏,让我这个班长越来越觉得干劲不大,有一次回家就跟家长诉说了苦恼。结果老爸当真了,专门找了学校,要求再选班干部的时候,别再让我当。我还记得那一幕,黑板上我的名字后面写满了正字,那次居然全票当选了!我也觉得纳闷,那些平时喜欢给我难看的学生,为啥在选举的时候还非选我不可呢?那一刻我真有点犹豫,有点反悔的意思,但是没说出口。班主任最后让得票第二的一位女同学当了班长。后来,我在学校里的职务只局限在学习委员或者课代表上面。老爸说他那么做有他的道理:他一路走来,一直是学生干部,大学的时候是学生会主席,淡了,厌了,觉得当学生干部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所以就找了学校。我当时觉得也有道理。可是,经过这么多年的经历,我觉得自己当初的知难而退很可惜。我现在支持儿子在大学里任何的锻炼机会,只要有愿望,有可能,就去尝试。不能因为挫折就放弃。想来挺有趣,人就是这样不断修正着自己的轨迹,否定,否定之否定,也许有时会走回头路,谁知道呢!

从小学到初中,朦朦胧胧对一些女孩抱有好感。那几年有个印象:外校转来的都是漂亮女孩。不信吗?你看,小君就是从外校转来的,然后是小梅,脸蛋红扑扑的,一笑两个酒窝。在小梅之后,初一的时候,又转来一个清灵的女孩小薇,就像学生时代的林青霞。后来听小薇跟女孩们说,她家就住在我家搬走了的那个技术学校里。我听了以后有点失落--前脚刚搬走,她就来了,这是缘分不够啊。有时候看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和别的女孩又是笑又是闹,真想上前去告诉她我家也在那个院住了好几年,可是,我还是犹豫了。

和小薇前后脚,转来一个男孩小华,他的父母和我父母是同事。小华后来成了我学习上有力的竞争对手,老师们经常把我和他拿来比较,客观地说,我俩各有所长,擅长的课程也各有不同,我文科方面比较突出,而他物理方面好像比我强些;外形方面,他比我阳刚一些,我呢,比他儒雅一点。我们俩很快成了不错的朋友,经常在一起玩,两家住得也很近。当然,虽然表面上俩人很要好,暗地里却什么事情上都争强好胜。这位小华是个比较坦荡的男孩,相对来说,我的心事重一点,不过,总的来说我们两个还是很好的伙伴。

我家搬到医院以后,每天放学经过一个变电所,所长是我爸爸的好朋友,他们全家也挺喜欢我,于是,几乎每天放学回家途中,我都要来这里玩一会。其实,这里吸引我另有原因:第一,这个地方很清静,独门独院,员工一共就三个人,院子里除了那些大型变压器,就是一排平房,几棵树。第二,单位虽小,但五脏俱全,还订着几份报纸,但是人少一般没人看,我就趁着放学回家在这难得清静的地方看会儿报纸。第三,他家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孩,有一个和我妹妹是同学,另一个小点,一见我就哥、哥地叫,叫得挺甜。我想,喜欢和漂亮女孩一起玩大概是男孩的天性,异性相吸嘛,反正我挺喜欢那种感觉,女孩不淘气,喜欢聆听,喜欢讲道理。于是我就把自己不当外人,几乎每天放学的时候在这里停留半小时,有时还留下来吃饭。长大以后在梦里还出现过那个独门独院,前几年听老爸说那个叔叔才六十几岁,就身患绝症故去了,觉得有点伤感。那个叔叔年轻时很英俊,他那两个漂亮女儿应该来自于他的遗传基因,但他性格不太开朗,心事很重。后来见过他一次,就惊讶他衰老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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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的童年

大概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迷上了集邮。集邮的过程非常有趣,能让人上瘾,看到一套喜欢的邮票终于成套的时候,那种喜悦超乎想象。那时候没事的时候就爱翻阅集邮册,看看又添了哪些最新成果,然后回忆每一张邮票的来历。或者津津乐道一张邮票所承载的知识内容,那是很痛快的事。

老妈所在的医院来往信件很多。她在传达室看到新来的信,就主动给人送去,然后再问问信的主人要不要邮票,如果不要就揭下来。久而久之,单位的人都知道我家集邮了,医生、护士们争相主动把邮票送到老妈手里,慢慢地,集邮册充实起来了。

这种集邮的办法虽好,但过于单一,信件上的邮票大都是4分-2角面值的,而很多好的成套邮票里面都有几张6角或以上的高面值邮票,所以只从信件上收集邮票很难成套,但是集邮初期,因为起点低,数量少,所以很容易感到快乐。除了让老妈帮忙,我也尽量找各种机会,甚至串门的时候别人家信上的邮票也不放过。这种快乐单纯的集邮方式维持了很久,邮票慢慢多起来,才发现只靠这种方式收集成套邮票根本不可能。

妹妹有一个家在邮局的同学,从她那儿了解到高面值的邮票都是包裹上用的。于是妹妹和那位同学一起到邮局的包裹房去了几次。妹妹高兴得就像发现了新大陆,每次去都满载而归,带回来很多不常见的高面值邮票。以前总发愁那些喜欢的邮票根本不可能收集成套,现在一看得来全不费工夫。这给童年带来了很多喜悦。

七十年代男孩玩弹球很普遍。那时候不管玩得好不好,男孩手里有很多玻璃球是必须的。有时候用捡来的铜的东西跟卖玻璃球的老头换。院里的小伙伴出了几个打弹球的高手。小马就是一个。可以站在离目标几米开外,把球举在胸前,啪的一声弹出去,正中对方的弹球,帅呆了!这应该需要一定的天赋,我的感觉就不行,而且力量也不够,根本弹不了那么远,更别提那么准了。但是这个活动在当时太普及了,这个技能几乎涉及到一个男孩的名誉问题,于是没事的时候就偷偷练,练到最后,力量进步不少,但还是不如人家准。这是童年的一个遗憾。

很多人还记得“打靶归来”这首歌吧?“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胸前红花映彩霞,清脆的枪声满天飞”。那个年代很多民兵组织,大人们打靶的机会也很多,老爸也会时不时带回一些子弹壳,子弹头。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心灵手巧的人们已经会用子弹做圆珠笔了。看了看做法并不难,大概是把弹头里面的铅和锡挖掉,在头上钻个眼,然后找一根圆珠笔芯,截短一些,再和弹壳配在一起,圆珠笔就做成了。这种长度的子弹笔的确适合十来岁的儿童使用,一时间学校里到处是玩子弹壳、做子弹笔的。我学会了以后,帮关系不错的同学做了几个,做到人手一只了。后来据说出了一次意外,听外班的同学说,有个学生把一枚新子弹带到学校,想把弹头取下,做圆珠笔,弹头打不开,这同学就找了块石头,跑到没人的地方去砸,把子弹里的炸药砸炸了。万幸的是这位同学只受了点轻伤。但学校知道了以后,开始抓安全,学生们作子弹笔的热情也就逐渐过去了。

小学时学校经常学农学工。帮助社员挖地头的红薯、捡麦穗。当时有本连环画《拾麦穗》,就是讲颗粒归仓的故事。社员们秋收时把主要的庄稼收割以后,田间地头往往还遗漏一些。有时候我们去帮社员收红薯。社员们把已经收获过的红薯地,交给我们小学生收尾。一开始以为我们的任务也就是捡捡社员们掉落在田间低头的小红薯,没想到,有的细心的同学,继续深挖,挖出了足有几斤重的特大红薯,也让我们明白,红薯的根,往往能扎出很远、很深,收获时如果坑挖的太浅,会误以为这棵红薯没什么果实(块根),但是如果细心,顺着根继续挖,就有可能得到惊喜。自从有了这个经验,我们少先队员们也成了半个专家,即使在社员们已经收获过的地里收尾,时不时会有意外收获,挖出大个红薯,有的足有几斤重。这让人非常快乐,而且那种快乐是经过汗流浃背的劳动后得来的,既痛快,又深刻,会伴随很久。

不知怎么回事,学工的细节竟然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了。那些遗失的记忆实际上也正是本文写作的动力所在。我明白,如果再不动笔,童年的回忆很可能会在脑海中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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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猫的纠结

我们家很喜欢养猫,从我记事开始到调离A县,近十年时间养过三、四只。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只,一公一母。但是这两只猫结局都不好,平添伤感,令人纠结。往往是养了几年,和人感情深厚,形影不离了,却冷不丁在某一天丢失,那是很痛苦的事,就和某一天一位老友突然不辞而别一样。

8、9岁时我印象中的第一只猫,因为生了寄生虫,无法根治,只好扔掉。谁也不忍心去扔它,只好找了个和这只猫不熟的亲戚,把它带到十公里之外,丢弃了。令人意外的是,过了几天,那猫摸索着又找回了家,让所有人都很感动,我趁机闹着要求把它留下。但是又养了几天,它的病情依旧,大人们非常担心它把寄生虫传给我们这些孩子,就坚决不同意继续养,狠狠心把猫装在麻袋里,这次丢得更远。被蒙上眼的猫终于再也没回来。

养得最久的猫是一只黄、白、黑相间的母花猫,这只猫是个捕鼠能手,非常能干,家里人还都觉得它通人性。我们专门在门窗上都给它留了猫道,方便它随时进出。有时它在外面看到家人,立刻友好地喵喵直叫表示致意。

有天放学回家,听到一个兴奋的消息:我家那只花猫下小猫了,三只小猫三种颜色,一只是黄白相间的、一只蓝黑相间、一只黄黑相间的。第一次看到猫咪生产,觉得很好玩。因为这三只小猫长得很漂亮,很小的时候就被三家人订下了。那三家人带走的时候,我家人都恋恋不舍,老猫也给小猫们舔来舔去。让人感慨动物的舔犊情深。说实话,真不愿意把那几只可爱的小猫送人,但是让他们留下来也不现实,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抱走了。

养过几只猫,这只花猫被公认为最棒的一只,连邻居都认为它不可思议,不仅因为她生了两窝5只小猫,而且它的捕捉能力超群,简直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我家搬到医院的家属院以后,院子南边是一大片红薯地,这下花猫可有了用武之地。每天晚上,这只猫经常要办两件事,一是上树捉鸟,二是下地捕鼠。

一开始谁也没想到它是个捉鸟能手,后来发现床下很多吃剩的鸟毛,才了解到它每天匆匆忙忙叼回来的猎物里有很多是从树上逮的麻雀。晚上,鸟儿全是瞎子,都成了我家花猫的美餐。花猫的捕鼠本领已经达到已臻化境的地步。晚上它经常一口叼着三四只田鼠回来,不清楚它是怎么做到的,我猜或许是先逮住一只,把它咬晕过去,放在固定的地方,然后再继续抓,最后一起带回来。因为抓的老鼠太多,处理他们就成了一个问题。后来我家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有时候邻居来串门,突然发现从床下跑出一只跌跌撞撞的老鼠,过一会儿那只机灵的猫跑出来把它叼回去了,一会儿那老鼠又晕头转向地出来了......邻居说:你家这只猫成精了!引起哈哈大笑。这只猫的做法让我想起,人类的祖先最初饲养牲畜也是这样来的,抓的猎物多了,吃不了,就开始饲养。我有时候猜想:也许这只花猫的智商已经接近原始人了吧?

初三从A县调走之前半年,花猫丢了。它在一次离家之后,再没回来。这只猫养了几年,都对它感情很深,于是急得到处打听,四处寻找,但是哪儿也没有它的消息,花猫就像一阵风一样吹散了,踪迹皆无,似乎根本从未出现过。家人做了种种猜测,那时候真的是疑心生暗鬼,看谁都像盗猫贼。从此以后心灰意冷,家里再也没养过一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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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再见

初二时,我和很多同学转到了县一中,包括那位清灵的女孩小薇和我的伙伴小华。那时候,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男女生很少说话。况且离中考已经近了,大家都把精力放在了学习上。没有别的心思。我记得有一次,和小薇近距离接触了。那天的英语课学了新课文《格利佛游记》。课间,我旁边的女生在读单词,突然兴奋得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跟旁边的同学笑道:“你们瞧,小人国的单词Liliput,发音太有趣了!丽丽怕他!”她的笑声甚至惊动了小薇,走过来半趴在那位女孩的课桌上,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她竟然首先含情脉脉地先看了我一眼。我就像被电到一样,感觉那眼神那么温柔,一下子有点想入非非了,我忘了旁边别人在说什么,更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就像时间已经停停滞。

初三,眼看中考越来越近,父母又调动了,这次调到了临县B县。因为父母一开始对于调动的事处理得比较低调,我根本不知道,结果调令突然就下来了,让赶快去赴任,时间很紧。我转学的事也得赶快办。我觉得自己一下变得很滑稽,跟谁都没说过要调走的事,在这即将中考之际突然要去一个陌生的环境。但这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了。那天下午放学后,一回到家,知道了此事,非常意外。想起同院的小伙子小哲和班主任陈老师是亲戚,就请他带路,连夜去了班主任陈老师家。一直以为陈老师家在城里,没想到是在乡村,但离我家也不算不远。

我至今忘不了那一幕,戴着眼镜、有些瞿秋白风范的陈老师,正在拉着风箱,烧火做饭,那个情景让人肃然起敬。一听我的事,他非常关切,是发自内心的关切,他担心我在这节骨眼上受影响,不知我能否适应新的环境。我在灶火旁看着陈老师,有点感动,我想起前不久一次全县统一考试,我成绩不错,陈老师在班会上大大表扬了我,而且拿我和小华作比较,说自打我和小华转过来以后就很关注我们俩,一直在比较,以前一直以为小华比我强,这次考试让他改变了看法。那次讲话我知道对小华有打击,我猜陈老师讲话的目的是为了刺激小华,同时也为我打气。但是,说实话,和小华形成竞争关系不是我的初衷,虽然得到老师的赞扬第一感觉是内心窃喜,但短暂的愉悦过后是不太踏实。这样成为老师关注的对象,特别是和别的同学捆绑在一起,让我很不自在。

我在想着这些,而陈老师还在分析我的优劣,我非常感激,在炉火边看着他那被映红的眼镜片,心里说,老师,我会为你争光的!从那个夜晚之后,再也没见过陈老师,我第二天就和全家一起走了,转学籍的事还是别人帮着办的。

小华中考考得很好,以优异的成绩上了重点高中。我因为刚换了个环境,确实受了点影响,好在影响不大,也上了临县的重点中学,从此和小华天各一方。从离开的那一刻起,我觉得自己终于变得成熟,我的童年也正式宣告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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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大二暑假,我心血来潮,突然想去自己童年待过的A县看看。那天,本来是想去同学家的,临时改了主意,直接去A县了。出来的有点晚,上午十点才骑自行车从B县县城出来。那时候两个县之间还没有修通公路,听人说骑车来回怎么也得8个小时。当时仗着血气方刚,二话不说就上路了。而且想着当天一定要赶回来,不然会让家人担心。

好在一路都是翠绿的青纱帐,一望无际的绿色映在眼帘,让人忘却了疲劳,反而倾倒于一路上的诗情画意。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郭小川的《青纱帐——甘蔗林》诗中的一段:

哦,我的青春、我的信念、我的梦想……

无不在北方的青纱帐里染上战斗的火光!

哦,我的战友、我的亲人、我的兄长……

无不在北方的青纱帐里浴过壮丽的朝阳!

哦,我的歌声、我的意志、我的希望……

好像都是在北方的青纱帐里生出翅膀!

哦,我的祖国、我的同胞、我的故乡……

好像都是在北方的青纱帐里炼成纯钢!

吟诵了几句,终于忍不住笑出来——笑自己太酸了。中午时分,人们开始午休了,我还在路上奋力疾驰。不过因为心中有所期待,也不觉得累。脑海里浮现的都是童年的往事,幻想着再过一会儿能够让昨日重现。在青纱帐中穿行,这些青纱帐也帮我遮挡了不少的炎热。一路上没见到几个人,那时候毕竟年轻,也不知道害怕。经过4个小时的跋涉,终于到了童年生活过的那片土地上。

在大街上溜达了一会,又到童年住过的技术学校转了一圈,竟然觉得很陌生,能勾起记忆的东西几乎都没找到。才几年的功夫,这片土地已经面目全非,变化太快了!不禁怀疑:这是我童年待过的地方吗?突然想起小学的时候去几个同学家串过门,可是猛一下都没了印象。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孤儿一样在大街上茫然无助,伫立良久,不知去向何方。那时候电话很少,更别提手机,两地之间沟通不是那么方便,再说我已经离开了好几年,和同学已经失去了联系。

站在大街上发了一会呆。在附近找到一家书店,可是这家书店不是小时候常去的那一家,原来的那家书店已经不见了。在书店里买了几本书,感觉怅然若失,找不到当初那种愉悦的感觉。来寻找故乡,却没有找到,准备好了“物是人非”这样的感慨,却发现连“物”都不是了,更何况人?我有一种百般惆怅却无处倾诉之感。但是有个声音说你不能停留太久,要在天黑之前赶回去。于是我带着怅惘,启程回家。我来的时候是满怀期待,所以没感觉到累,可是回去的时候心情已经完全不同,我已经忘了当时是如何支撑着回到家里,只记得一进家门就浑身瘫软,倒地就睡。家里人都很奇怪:出去见个同学怎么会累成这样?

这一趟虽没什么收获,但勾起了对往事的回忆,想起了那个清灵的女孩小薇。全家调到邻县以后就和以前的大部分同学失联了。开学以后试着和小薇恢复了联系,和她通信了一段时间,但最终没发展成恋爱关系,以前的感觉真的找不回来了,小薇早就不是我童年时期印象中的那个小薇了,那个清灵的女孩已经永远留在了记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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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葱岁月8868